山东师范大学2016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信息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7-25浏览次数:671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文件《关于做好2016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鲁学位【2016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不再统一组织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统考的通知》(鲁学位办【201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6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士学位申报范围

2016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范围为:2016131日毕业的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我校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范围为:201461日至20151231日期间毕业的本科毕业生。

二、学士学位申报条件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报学士学位,应达到以下条件:

(一)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掌握本学科、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二)学习期间无考试作弊记录,且平均成绩70分(含70分,不包括毕业论文成绩)以上;

(三)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75分(含75分)或良好以上;

(四)学位外语成绩达到要求。

三、学位外语成绩要求

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一)已参加山东省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获得合格编号的;

(二)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笔试合格证三级及以上的(20161月毕业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延至201612月);

(三)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成绩单成绩大于等于425分)的;

(四)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课程《英语(二)》(旅游管理专业课程《专业英语》)考试合格的;

(五)已获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

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须参加山东省成人教育研究会牵头组织的第二外语(日语、俄语、法语)考试,且成绩合格。第二外语考试的报名工作由各函授站组织,英语专业本科在籍学生(含20161月毕业)均可报名。201655日前将考生报名信息DBF格式数据库(见附件1)上报继续教育学院教学部,考试地点: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考试时间:2016529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通知考生2016528日到山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领取准考证并查看考场,凭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学士学位申报工作流程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201666日前本人向所在函授站提出申请,上交二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语合格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由各函授站按申报条件进行初审,201668日前各函授站将初审结果信息DBF格式数据库(见附件2)及材料报继续教育学院教学部进行复审,6月中下旬将复审合格者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核。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考生(20146月至201512月毕业的本科生),201666日至7日到山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办理申报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

1、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及审核表(见附件3)。

2、二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

3、身份证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及复印件;

4、毕业生登记表及复印件;

5、外语合格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用英语(二)或专业英语成绩申请学位证的不需要交此项证明)。

五、工作要求

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关乎学生切身利益,各函授站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标准,指定专人,严肃认真地做好学位信息的审核上报工作。

山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6425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